某銀行享有某貿易公司及某科技公司2戶債權非批量整體轉讓項目的預披露
某銀行享有某貿易公司及某科技公司2戶債權非批量整體轉讓項目的預披露
項目編號:QYJR-2023-107(預)
轉讓方式:非批量轉讓
價 格:面議
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受某銀行委托通過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公開發布該銀行享有某貿易公司及某科技公司2戶債權非批量轉讓項目的信息預披露公告。在公告期間,就意向受讓方的咨詢進行回復并接受其預報名登記。
一、債權基本信息
序號 | 客戶名稱 | 貸款金額(萬元) | 貸款余額 | 截止2023年1月31日應收未收息(萬元) | 代墊付費用(萬元) | 擔保方式 | 擔保情況介紹 | 訴訟情況 |
1 | 貴州***貿易有限公司 | 600.00 | 579.99 | 946.70 | 5.8838 | 保證 | 由貴州***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證擔保 | 2017年7月3日銀行訴訟至清鎮市法院,2017年7月11日法院下發民事判決書(2017)黔0181民初1660號,銀行勝訴。原審被告徐*剛、孫*、王*春、李*不服判決向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8年4月8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民事判決書(2018)黔01民終1009號,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19年1月2日申請強制執行,清鎮市人民法院下發執行案件受理通知書(2019)黔0181執6號,經查未發現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已將貴州***貿易有限公司、貴州信爾泰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張*、張*芳、邱*華、徐*剛、孫*、王*春、李*等人限制高消費。 |
2 | 貴州***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 169.00 | 633.58 | 10.6001 | 保證 | 由貴州****投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擔保。 | 銀行已于2019年8月12日向清鎮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清鎮市人民法院因我行原告不符合法律規定,對該案子駁回,駁回時間2019年12月24日。后銀行重新訴訟至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年10月15日,中院下達(2020)黔01民終7105號《民事判決書》2020年12月18日,銀行與借款人及擔保人達成還款協議,清鎮市人民法院下達(2020)黔0181執2938號《結案通知書》 |
合計 | 1100.00 | 748.99 | 1580.28 | 16.4839 | / | / |
二、聯系方式
如有意向,請聯系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先生,聯系電話133 1227 9472
聯系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觀山湖區畢節路58號聯合廣場A座
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
※特別聲明※
1、本信息僅用于推介,不構成邀約邀請或轉讓承諾。信息內容僅供參考,最終以實際情況為準,歡迎意向人垂詢;
2、禁止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資產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購買該權益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