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姜家堰煤礦資產包預披露
(破)姜家堰煤礦資產包預披露
一、基本情況
姜家堰煤礦位于貴州省貴陽市息烽縣永靖鎮境內,屬兼并重組后保留煤礦,為擬建生產規模為45萬噸/年的礦井(尚未獲得45萬噸/年的采礦許可證),預留礦區范圍內保有資源儲量為2235萬噸。由于礦區與水源保護區重疊問題未解決等原因,姜家堰煤礦的初步設計方案與安全專篇一直未獲得有關部門批復。該礦在2016年獲得兼并重組批復,自2017年至今處于停產停建狀態,在鑫悅公司進入破產程序前已被區域性斷電及臨時封閉井口。
姜家堰煤礦資產包包括:姜家堰煤礦采礦權及屬于該礦山的現有各項資產(包括姜家堰煤礦井巷工程、井下設施設備、地面建構筑物、原材料等)。
二、標的信息
拍賣標的為姜家堰煤礦資產包,相關情況如下:
1. 資產包包括:姜家堰煤礦采礦權及屬于該礦山的現有各項資產(包括姜家堰煤礦井巷工程、井下設施設備、地面建構筑物、原材料等)。該資產包評估清算價為57,719,635.06元(其中礦業權清算價值49,987,959.628元,其他資產清算價值7,731,675.432元)。
2.姜家堰煤礦位于貴州省貴陽市息烽縣永靖鎮境內,屬兼并重組后保留煤礦,為擬建生產規模為45萬噸/年的礦井(尚未獲得45萬噸/年的采礦許可證),預留礦區范圍內保有資源儲量為2235萬噸。由于礦區與水源保護區重疊問題未解決等原因,姜家堰煤礦的初步設計方案與安全專篇一直未獲得有關部門批復。該礦在2016年獲得兼并重組批復,自2017年至今處于停產停建狀態,在鑫悅公司進入破產程序前已被區域性斷電及臨時封閉井口。姜家堰煤礦的證照手續及其他相關情況競買人可提前向管理人咨詢了解。
三、瑕疵情況告知
1.姜家堰煤礦應繳的采礦權價款尚未經職能部門核定。拍賣成交后如需繳納的,由買受人自行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辦理并自行承擔,繳納時間、繳納金額最終根據政府職能部門的要求為準。
2.姜家堰煤礦在前期的生產經營過程中與當地村組織或村民簽訂了有關協議或其開采活動給當地造成了一定的地質損害等造成礦山開采遺留問題一直未予以解決。該遺留問題在破產程序中盡快處置并由鑫悅公司承擔相應處置費用,但處置時間具有不確定性,可能影響煤礦移交及后續煤礦的生產經營活動(遺留問題處置可能會影響移交資產包的進程,買受人對此應知悉且不因此要求債務人或管理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移交以后新增的遺留問題,由買受方自行解決并承擔相應費用。
3.姜家堰煤礦的礦山用地均為臨時用地,所有房屋建筑物均未辦理產權證,與當地村民存在土地租賃情況。后續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如必須辦理建設用地或繼續租用相應土地的,在拍賣成功后由買受人自行辦理并承擔相應費用。
4.姜家堰煤礦的采礦權向債權人設定了最高額抵押并相應辦理了備案登記。該債權人申報的優先受償權未獲得管理人確認并正在進行破產債權確認訴訟。該抵押情況的存在可能會影響采礦權過戶工作的進程,買受人對此應知悉且不因此要求債務人或管理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對于姜家堰煤礦與水資源保護區重疊的事宜,競買人應自行到當地有關職能部門了解咨詢水資源保護區重疊涉及的調整工作及可能性、采礦許可證辦理工作等事宜,一旦拍賣成交,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悔拍或拒絕接收或要求鑫悅公司、管理人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6.資產包中的采礦權的權證有效期已經屆滿,非采礦權資產可能因礦山長期停產停建及被臨時封閉井口等原因存在無法使用、數量短缺、無法移交、滅失等情形。競買人應自行充分踏勘了解核實并自行承擔相應的交易風險,一旦拍賣成交,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悔拍或拒絕接收或要求鑫悅公司、管理人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7.姜家堰煤礦系與毗鄰的當時屬于其他權利人的山王煤礦實施兼并重組后保留形成(關閉山王煤礦保留姜家堰煤礦)。為此,鑫悅公司與山王煤礦的投資人簽署《合作框架協議》,雙方約定了合作項下的有關權利義務并在鑫悅公司進入破產前各自履行了相應義務。山王煤礦的投資人已向管理人提出書面異議,不同意對姜家堰煤礦資產包進行整體處置而要求按各自份額進行處置。其提出權利主張可能會影響采礦權過戶、資產移交等工作的進程,買受人對此應知悉且不因此要求鑫悅公司或管理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特別提醒:上述瑕疵披露系管理人根據已經了解到的可能影響姜家堰煤礦正常開發經營的情況,拍賣標的還可能存在其他瑕疵,請競買人自行進行咨詢、調查核實和判斷。
四、掛牌價格
面議
五、聯系方式
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觀山湖區畢節路聯合廣場A座409
項目聯系人:王經理
聯系電話:157 6134 2234
破產管理人:貴州貴達律師事務所
項目聯系人:朱律師
電話:187 8666 7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