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水西古城房地產開發項目整體資產預披露
(破)水西古城房地產開發項目整體資產預披露
一、基本情況
2018年1月4日,黔西縣人民法院分別裁定受理黔西縣中友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黔西縣友聯旅游開發有限公司破產清算申請,并于2018年9月20日裁定兩公司實質合并破產,2019年3月29宣告兩公司破產。水西古城房地產開發項目整體資產為該案主要破產財產。
二、標的信息
黔西縣中友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黔西縣友聯旅游開發有限公司位于黔西縣水西古城項目破產資產包有國有土地使用權、房產及其他地上構筑物、附屬物、物資、設備,具體如下: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取得的40076平方米(證載面積),坐落黔西縣城關鎮城西村,屬于水西古城項目用地,尚未建設建筑物或構筑物。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商業2052年9月9日、住宅2082年年9月9日,證號為黔縣用(2013)第0064號,清算評估價格為4368.9萬元。
(二)水西古城項目房地產:總建筑面積約106447.23平方米,其分布于水西古城項目內已進行不同程度開發建設的31、32、33、35號地塊內各有關樓棟(房產的建設現狀請向管理人了解或實地踏勘),清算評估價格約2.85億元。
(三)水西古城內屬于破產財產的物資、設備:物資設備主要為辦公用具,其外觀、性能以現場實物為準,共56項,評估價值16.44萬元。
(四)已售房產應收賬款:本次變賣前管理人審查后決定繼續履行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涉及的171套房產,其中58名購房人尚欠付購房尾款891.2萬元,評估價值891.2萬元。
(五)水西古城項目中的規劃外建筑:包括會所1幢、辦公樓1幢、生態房及木屋24間/套、磚混茅草屋2間、框架結構(房屋)6間(本公告中均統稱規劃外物業),建筑面積約1.7萬平方米,評估價值約3805萬元。
三、瑕疵情況告知
(一)上述“標的信息”第五項,規劃外物業現均未取得規劃許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列入變賣標的。故上述規劃外物業將按現狀移交給買受人,買受人應支付破產企業對其開發建設投入的成本。買受人自行依法對規劃外物業管理、使用、續建、完善建設手續等,該財產不能投入使用或不能續建或不能完善建設手續或被依法拆除等一切法律風險概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二)本次變賣買受人有下列必須履行的附隨義務:本次變賣前管理人審查后決定繼續履行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涉及的171套房產,其中58名購房人尚欠付購房尾款891.2萬元,該購房尾款屬于破產財產,因成交后系由買受人負責后續的項目開發建設等,故為方便、有效收取該購房尾款,買受人應同時受讓該應收賬款。
(三)買受人應在本次變賣成交后1年內,按照不低于合同約定的交房標準,將獲得繼續履行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對應的房產全部續建完畢。買受人向該類購房人交付房屋并協助辦理產權證的時間應不晚于向水西古城(一期)中其他任一類型的購房人交付房屋并協助辦理產權證的時間(但因購房人自身原因所造成的除外),且買受人不得收取額外費用(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購房人承擔的除外)。
(四)破產清算前購房人通過貸款方式支付購房款對應的房產,根據貸款相關合同的約定該類房產應作為貸款擔保物的,買受人與該類購房人重新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為該類購房人辦理有關備案、產權登記手續時,應履行協助相關銀行機構與該類購房人辦理金融債權擔保相關手續的義務。
(五)買受人在續建水西古城(一期)期間,最低應保持已入住者對通行、通水、通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
(六)獲得繼續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購房人,其在破產清算前已繳納但破產人未代繳的維修基金、契稅等,若管理人核實后支付給買受人,買受人應承擔代繳義務。
四、稅費承擔
本次變賣成交價不含變賣成交后辦理過戶登記時,依法應由買受人一方交納的稅費(含買受人應承擔的增值稅、印花稅、交易手續費、權證費等),需提前測算相關稅費數額的,可聯系管理人獲取必要資料。
五、掛牌價格
面議
六、聯系方式
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觀山湖區畢節路聯合廣場A座409
項目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王經理 157 6134 2234
郭經理 159 3478 0062
破產管理人:貴州貴達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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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律師 137 6516 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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