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精忠橡塑實業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投資人招募公告
貴州精忠橡塑實業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
投資人招募公告
2024年2月22日,貴陽市白云區人民法院以(2023)黔0113破申1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了受理臺州市黃巖東海化工有限公司對貴州精忠橡塑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忠橡塑公司”)的破產重整申請,同日以(2024)黔0113破1號決定書指定貴州中孚律師事務所為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依法履行《企業破產法》賦予管理人的職責。
為推進精忠橡塑公司破產重整工作,維護各方的權益,管理人決定開展投資人招募工作,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資人招募須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面向全國招募投資人,并接受各方監督;
(二)本招募公告內容對全體投資人平等適用,參選投資人應當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關文件,并交納報名誠意金。僅提交報名文件未交納報名誠意金的視為報名未成功;
(三)在投資人未報名成功并簽署《保密承諾函》前,管理人不向投資人提供精忠橡塑公司或項目情況的任何書面材料;
(四)參選投資人應當對從管理人處獲得的全部資料和信息承擔保密義務,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資料和信息,除用于內部分析投資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則,管理人有權要求投資人賠償損失并取消投資資格;
(五)本招募公告不構成要約,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不具有投資協議的約束效力;
(六)本招募公告編制的主要目的系供各參選投資人初步了解精忠橡塑公司現狀。本招募公告并不能替代參選投資人的盡職調查,參選投資人在考慮進行投資時,需自行決定是否聘請專業人員或專業機構進行盡職調查,并自行承擔調查所需的成本和投資風險;
(七)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負責解釋。
二、精忠橡塑公司及項目概況
(一)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貴州精忠橡塑實業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201157143700544
法定代表人:戴紅景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
營業期限:1999年12月21日至無固定期限
注冊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貴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沙文園區科創南路150號
登記機關:貴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行政審批局
營業范圍:主要生產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橡膠制品、塑料產品、汽配(憑許可證)的生產與銷售、民用五金、化工原料(除危險品)、家電、二、三類機電產品、建材、鋼材、金屬材料、包裝材料、辦公設備、日用百貨銷售,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及技術的出口業務;經營本企業所需的原輔材料、儀器儀表、機械設備、零配件及技術的進口業務(國家限定公司經營和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企業可以按國家規定,以各種貿易方式從事進出口業務;(生產項目限在分支機構進行)。)并擁有的發明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商標等數十項。
精忠橡塑公司是專業生產汽車橡膠配件的現代化公司,橡膠零部件的研發設計、生產工藝綜合了生產線設計、產品配方設計、工藝優化、結構創新、性能檢測等多個維度能力,需要具備結構力學、高分子材料學、機械設計、三維建模、模擬仿真等多門學科知識。公司擁有30年生產橡塑產品的核心技術和市場覆蓋面,生產的產品主要有各型號國產及進口汽車制動缸橡膠皮碗、“0”形圈、防塵罩、膠套、緩沖塊、發動機膠墊、汽車制動氣室橡膠隔膜(皮膜)、真空助力器橡膠隔膜(片)、油封、汽車v帶、汽車軟管、空氣彈等。精忠具條持續造血創利的能力,具有盤活的價值,擁有持續經營的能力。精忠橡塑公司自身經營狀況可以逐漸有序恢復,目前下游企業愿意在為債務人企業提供采購訂單,使得企業可以采購原材料進行生產,同時,精忠橡塑公司的約120名職工仍在崗支持企業的重整,生產設備及生產技術齊全,正常經營能賺取利潤維持企業的運轉并逐步恢復生產鏈。
根據貴州華瑞土地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5日出具的《貴州精忠橡塑實業有限公司核實資產價值的資產評估報告書》,精忠橡塑公司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賬款、存貨、房屋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輔助設施、機器設備、車輛、電子設備、土地使用權、其他無形資產等,以2023年8月24日為評估基準日,精忠橡塑公司的資產評估前賬面價值為199,261.570.48元,評估價值資產總額為228,640,984.18元。
三、 精忠橡塑公司的負債情況
精忠橡塑公司預重整期間債權申報期限內共有269戶債權人申報債權,申報的債權總額為人民幣600,130,820.65元,以上對外債務的性質及金額,最終以債權人申報、管理人審查、債權人會議核查、人民法院裁定確認的債權戶數和債權金額為準。
四、重整投資人報名的條件
(一)報名條件
1.重整投資人須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者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重整投資人應具備雄厚的經濟實力,能出具相應的資信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信譽,在過去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無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債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3.重整投資人認可本次招募流程,愿意簽署保密函,且最終提交的重整投資方案中不得另行設定投資前提條件;
4.本項目接受聯合投資報名,聯合的投資者均須符合第一條要求,其中,至少一名投資人符合上述所有條件。聯合投資人須確定一名投資人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資人負責處理重整投資的所有相關事項。聯合投資人代表需說明聯合成員的組成、合作方式、職責分工及權利和義務,各投資主體任意一方遲延付款,其他方須承諾承擔連帶責任;
5.按照本公告規定在報名期限內交納報名誠意保證金。
(二)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法人投資人需提交的材料
(1)參與重整投資的意向書,主要包括主體資格、股權結構、歷史沿革、經營范圍、業績、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情況、參與優勢等;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三證合一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報名時須提交上述復印件的原件予以核查;
(3)提交2020年1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須加蓋公司公章和財務專用章):
(4)股東會或合伙人會議作出的參與本次重整投資招募的股東會決議或合伙人會議決議(提交股東會議決議或合伙人會議決議原件):
(5)具有良好商業信譽的證明或承諾,與重整投資規模相匹配的履約能力證明和資信證明,與債務人產業關聯性及經營管理經驗和優勢(如有)、投資人以往參與重整投資的經驗(如有)等履約能力證明:
(6)報名誠意保證金的支付憑證證明:
(7)提交重整投資方案,包括重整資金的來源、投資總額、投資資金的支付方式、投資資金的監管方式、償債方案、經營方案等內容;
(8)委托他人辦理相關事宜的,應提交載明受托人姓名、聯系方式、職務、書面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所所函及律師執業證復印件:
(9)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關材料。
2.自然人投資人需提交的材料
(1)參與重整投資的意向書(含本人履歷介紹)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名捺印);
(3)本人征信證明及具有履約能力的證明文件;
(4)委托他人辦理相關事宜的,提交載明受托人姓名、聯系方式、職務、書面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受托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所函及律師執業證復印件。注:投資人應提交報名文件一式三份,裝訂成冊,封面加蓋企業法人印章,自然人投資的應由本人簽名捺印,密封提交。
五、招募重整投資人的流程
(一)管理人以公告、邀請等方式公開招募重整投資人,包括在管理人公眾號、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https://pccz.court.gov.cn/)、貴州省人民法院破產案件信息公開網(https://eptfy.jiulaw.cn/gz)發布招募公告,以及向有意向的投資人發出邀請;
(二)投資人在報名期限內提交報名文件并交納人民幣200萬元報名誠意金(需提交支付憑證)后,管理人將對意向投資人的報名文件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通過的,成為適格意向投資人,不交納誠意金的報名作廢。誠意金支付至管理人銀行賬戶(賬戶信息請致電管理人17327728982、15185088384):
(三)經形式審查適格的意向投資人在與管理人簽署《保密承諾函》后,可以對債務人進行盡調,管理人將根據意向投資人提供的盡調清單提供材料,管理人無法提供的材料由意向投資人自行調取,管理人進行配合協助,意向投資人在盡調過程中產生的各種費用(交通費、食宿費、文印費等)自行承擔;
(四)意向投資人應在2024年3月20日17:00時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重整投資方案》,方案內容應當包括重整投資方式、投資數額及資金來源、償債方式及償債期限、經營方案及可行性分析等內容。意向投資人應提交《重整投資方案》一式五份,裝訂成冊,封面加蓋企業法人印章,自然人投資的應由本人簽名捺印,密封提交;
(五)未按期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資方案》的視為放棄意向投資。管理人將在意向投資人提出書面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報名誠意金;
(六)意向投資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資方案》后,管理人有權根據需要對意向投資人進行反向盡職調查,意向投資人須予以配合;
(七)管理人將在貴陽市白云區人民法院的指導監督下,成立評審委員會,對意向投資人及其《重整投資方案》進行評審,評審委員會依據綜合評審結果確定重整投資人。若僅有一位意向投資人報名的,評選委員會認為該意向投資人的《重整投資方案》具有可行性的,可確定該名意向投資人為重整投資人;倘若該意向投資人提交的《重整投資方案》不具有可行性,為避免重整轉清算,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延長招募公告的期限或繼續進行再次招募工作;
(八)重整意向投資人經評選確定為重整投資人的,應在收到管理人發出的中選重整投資人通知書之日起10日內,與管理人簽署《重整投資合同》,重整投資合同的核心內容與提交的重整投資方案一致或經雙方同意后進行調整的,投資人不得拒絕與管理人簽署《重整投資合同》,否則報名誠意金不子退還。
(九)管理人將于《重整投資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其他未被確定為重整投資人所交納的報名誠意金;
(十)管理人根據投資人提交的《重整投資方案》及雙方簽署的《重整投資合同》,將擬定精忠橡塑公司《重整計劃草案》按照《企業破產法》規定的時間,分別提交法院和債權人會議進行審查。債權人會議未表決通過精忠橡塑公司《重整計劃草案》且人民法院未裁定批準的,管理人將在重整投資人提出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六、重整投資人的報名時間與方式
(一)報名時間與方式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17:00時止;
2.報名方式:可通過現場報名或郵寄報名兩種方式。
郵寄報名的,以報名材料寄出時間為報名時間。
郵睿報名材料收件信息如下:
收件人:余學芬
收件人電話:17327728982
收件人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亨特國際金融中心10樓A座
(二)管理人聯系方式
聯系人:蘭女士,聯系電話:15185088384
聯系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亨特國際金融中心10樓A座上述招募公告內容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如有調整的,管理人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并及時公示和通知。誠摯歡迎意向投資者前來考察洽談。
貴州精忠橡塑實業有限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