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眾鑫置業有限公司預重整案投資人招募公告
貴州眾鑫置業有限公司預重整案投資人招募公告
貴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9日作出(2023)黔0518破申2號《決定書》,決定受理張志龍申請貴州眾鑫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眾鑫公司”)預重整案,并于2024年1月31日作出(2023)黔0518破申2號之一《決定書》,指定貴州天筑律師事務所擔任貴州眾鑫置業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下稱“臨時管理人”)。
為盤活企業核心資產,維護社會穩定,最大限度保護廣大購房人、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推動眾鑫公司重整成功,臨時管理人現向社會公開招募預重整投資人。
一、眾鑫公司概況
(一)基本信息
眾鑫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18日,登記機關為畢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貴州百里杜鵑管理區分局住所地為貴州省畢節市百里杜鵑鵬程管理區鵬程社區白果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20590MA6GLCEJ44。眾鑫公司注冊資本為7700萬元,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馬繼朝,任公司執行董事兼財務負責人,股東貴州省百里杜鵑醫療有限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房地產開發、銷售,房地產中介服務及物業管理等。
(二)項目情況
1.項目概況
眾鑫公司成立至今,其經營的業務為房地產開發與銷售。截至目前,眾鑫公司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為“百里杜鵑云漢花園”(以下簡稱“云漢花園”)項目,“云漢花園”項目位于位于貴州省畢節市百里杜鵑管理區鵬程社區白果組。該項目規劃總建筑面積75326.4平方米,其中,商業約15065.28平方米。住宅約60261.12平方米,地下停車場、綠化等30000平方米。“云漢花園”項目分兩期建設,其中,-期工程已基本完工,相關配套及附屬消防工程、給排水、配電等尚未建設完工。二期工程共六棟,尚未開工建設。二期工程共6棟樓房,二期工程總規劃建筑面積為41684.36㎡,住宅面積占38384.52㎡,商業面積占1603.94m'.
注:實際施工完成情況以現場勘察核實的情況為準。
眾鑫公司“云漢花園”項目各項證照及手續辦理情況如下:
(1)土地使用權:
(2)項目立項:
(3)項目用地規劃許可:
(4)項目施工許可:
(5)項目預售許可:
2.一期項目(銷售、預售、抵押)情況
眾鑫公司百里杜鵑“云漢花園”項目房產現狀為:網簽已備案的房產為119套,共8081.90m;網簽未備案的房產為86套,共5105.02m;未售在押或被保全的房產為321套,共18630.34m(其中商業為45套,3000m;住宅為276套,15630.34m);已預訂在押或被查封的房產為49套,共3168.75m:已訂未押未保全的房產為8套,共476.49㎡;未售工程款抵押房產為35套,共1993.14m;物業1套,310.3m;車位:327個,共計11449.13㎡。上述房產中,已經設立抵押權的房產共157套,8714.17m(其中:一號樓6套,722.48m;八號樓93套,4935.51m;九號樓48套,2534.48m;十號樓10套,521.70m),并且大部分設立抵押權的房產同時被成都建工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全查封。上述不動產具體價值尚需待評估機構進行專業評估確定。
注:實際銷售情況以債權申報期限截止后的數據為準,上述暫供參考。
(三)資產及負債情況
經測算,眾鑫公司資產約為16000.00萬元。根據眾鑫公司提供的資產負債表記載,眾鑫公司的負債總額約14000.00萬元。包括工程款、購房類債權、稅款、職工工資、社保及應付業主裝修款等,尚未包含逾期交房可能會發生的退款、違約金。具體情況以意向投資人盡職調查情況為準。
二、投資方式
(一)臨時管理人不對本次預重整投資方式進行限定;
(二)投資人可結合自身情況和本項目實際情況自主提出合法、合規、切實可行的投資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權收購式投資、承債式收購投資、墊資續建式投資、共益債投資、投資代建管理等。
三、投資人資格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二)資信狀況和財務狀況良好;
(三)具備與本項目預重整投資相匹配的資金實力;
(四)擁有與本項目相適應的房地產開發經驗或施工經驗,在同等條件下,具備與本項目相匹配的專業管理團隊及開發、銷售經驗豐富者優先;
(五)無數額較大(5000萬以上)到期未清償債務,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投標時無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投標時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
四、招募程序
(一)報名時間、方式、地點
1.報名時間:本次招募報名時間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即至2024年3月29日18時止)。臨時管理人有權根據招募情況適當延長報名期限。
2.報名方式:現場或郵寄方式提交報名材料(郵寄提交的,需提前告知臨時管理人,并提供在截止日前將報名資料交郵的證明材料)。
3.報名材料接收
現場辦公地址: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開行路七星國際城一幢三樓貴州天筑(畢節)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何華律師:18798044602;周貞富律師:17586564996。
(二)報名材料
意向投資人最遲應于上述報名時間截止前,向臨時管理人提交以下材料:
1.《預重整投資意向書》;
2.現行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意向投資人介紹(包括:股權結構、歷史沿革、注冊資本認繳及實繳情況、經營范圍、管理架構及企業規模、經營業績、資金實力證明、戰略合作資源等);
4.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復印件;
5.授權委托書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6.意向投資人為法人單位的,還需提供事會、,股東會等決策機構同意參與眾鑫公司預重整投資的決議文件;
7.載明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傳真號碼、通信地址的法律文件送達地址確認書。
注:(1)以上材料皆需加蓋意向投資人公章或簽字按印;
(2)報名材料需制定目錄和頁碼,按順序裝訂成冊并密封。應提供一式三份,不足三份按不符合資格審查處理。
(三)資格審查
臨時管理人收到意向投資人提交的報名材料后三日內將資格審查結果反饋給報名單位。
五、意向投資人權利、義務
(一)盡職調查意向投資人按本公告遞交報名材料并獲得臨時管理人資格審查通過且簽訂保密協議或出具保密承諾函后,方可對眾鑫公司開展盡職調查、實地考察(開展盡職調查或實地考察所需的費用由意向投資人自行承擔)。
(二)投資保證金
1.投資保證金金額及繳納方式
(1)本項目預重整投資保證金為200萬元。
(2)意向投資人經過盡職調查,決定參與眾鑫公司預重整投資人招募,并向臨時管理人正式提交《重整投資方案》后3日內向臨時管理人指定賬戶繳納預重整報名保證金,并提交繳款憑證。未按時、足額向臨時管理人繳納投資保證金的視為放棄預重整投資,亦喪失參與投資人遴選資格。
2.投資保證金的沒收
(1)意向投資人應自收到預重整投資人確認書之日起7日內與臨時管理人簽訂書面的《投資協議》,未按期或拒絕簽訂的,臨時管理人有權沒收其繳納的投資保證金,取消其中標資格,重新確定預重整投資人。
(2)基于投資人《重整投資方案》制定的《預重整方案》獲黔西市人民法院裁定批準后執行過程中,重整投資人未按書面《投資協議》繳納投資款,或未履行其他主要義務的,管理人有權沒收其繳納的投資保證金,取消其重整投資人資格,并重新確定重整投資人。同時,投資人針對項目的全部投入及所形成的眾鑫公司資產歸全體債權人所有,投資人無權主張返還或補償。
3.投資保證金的退還
(1)臨時管理人在發布預重整投資人確認書后3個工作日內向未中標的意向投資人無息退還其繳納的投資保證金。
(2)如重整投資人提交的《重整投資方案》或基于該方案而制作的《預重整方案》最終未黔西市人民法院裁定批準,臨時管理人自黔西市人民法院確定不子批準后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預重整投資人繳納的投資保證金。
(三)《重整投資方案》
1.意向投資人需結合自身的盡職調查、商業判斷、法律風險評估以及本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并按時向臨時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資方案》,《重整投資方案》應于報名后5日內向臨時管理人提交,最遲不超過2024年4月4日18時,未按時提交的視為放棄預重整投資。意向投資人應保證文件正文和附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2.《重整投資方案》不得設置假設性前提條件。
3.《重整投資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資人基本情況;投資人重整眾鑫公司需投入的資金包括償債資金、保證重整計劃執行的后續營運資金及其獲得的權益;投資金額的支付期間和支付條件(首期投資款2500萬元,含投資保證金);建設施工方案或眾鑫公司重整后的經營方案;重整投資方案的執行擔保方式;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職工安置、稅收承擔等有利于眾鑫公司發展和債權人利益最大化的方案等。《重整投資方案》一式三份,簽名并加蓋公章,密封提交管理人聯系人。
4.《重整投資方案》中涉及投資人資金保障和來源內容,需提供相關銀行流水、業務合同/協議、對賬函/結算單、判決書/調解書等證明材料。
六、預重整投資人確定程序
(一)預重整投資人遴選
臨時管理人對意向投資人提交的報名材料、《重整投資方案》等文件進行審查,如有多個意向投資人滿足資格條件,臨時管理人將在人民法院的指導和債權人的監督下,并本著維護債權人、眾鑫公司合法權益以及利益最大化的原則,根據投資對價或權益分配、付款期限、履約能力、資信狀況、經營管理團隊及經驗、投資計劃、經營及銷售方案等情況,同時結合眾鑫公司的預重整需要,最終確定預重整投資人和備選投資人。
(二)預重整投資人公示
預重整投資人確定后,臨時管理人將在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等公開平臺對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3日,公示期限屆滿無異議則報請法院確認后向中選投資人發送預重整投資人確認書。
(三)《預重整方案》的表決、簽訂重整投資協議
1.臨時管理人將基于預重整投資人提交的《重整投資方案》制定《預重整方案》并提交債權人會議表決。
2.《預重整方案》經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或人民法院批準后,臨時管理人將與預重整投資人簽訂重整投資協議。
(四)預重整轉入重整程序
《預重整方案》經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后,臨時管理人將依法向法院申請批準眾鑫公司進入重整程序。進入重整程序后,除眾鑫公司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人民法院特別要求,否則原則上不再重新招募投資人,原預重整投資人資格自動延續至重整程序,最終確認和自動作為重整投資人。
七、其他事項
1.意向投資人一旦提交《重整投資方案》,并交納了投資保證金,即對下列事項進行了承諾:
(1)已充分了解標的現狀及瑕疵,自愿承擔后續不確定風險;
(2)已完成(或自認為無必要)對眾鑫公司項目進行盡職調查;
(3)進入重整程序后,承諾原則上不對預重整階段提交的《重整投資方案》進行修改,除非該修改系對原《重整投資方案》的細化完善或所涉商務條件的提高;
(4)承諾全面履行人民法院裁定批準的《重整計劃(草案)》中重整投資人的所有義務。
2.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約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資協議的約束效力,只作為參考資料使用。
八、聲明
臨時管理人不對本招募公告載明的數據承擔保證責任,眾鑫公司的相關情況和數據由意向投資人盡調后自行確認。本公告由眾鑫公司臨時管理人編制,解釋權歸屬于臨時管理人。本公告未盡事宜,以臨時管理人的有關通知和要求為準。臨時管理人有權決定繼續、中止或終止預重整投資人招募。
本次招募由臨時管理人組織,黔西市人民法院、眾鑫公司全體債權人監督。
熱忱歡迎符合報名條件的各方投資人積極報名參與眾鑫公司預重整投資。
特此公告!
貴州眾鑫置業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