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6,539.0739萬股股份(占總股本5.05%)
涼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6,539.0739萬股股份(占總股本5.05%) | |||||||||||||||||||||||||||||||||||||||||||||||||||||||||||||||||||||||
項目名稱 | 涼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6,539.0739萬股股份(占總股本5.05%) | ||||||||||||||||||||||||||||||||||||||||||||||||||||||||||||||||||||||
項目編號 | NZ20210073 | 掛牌價(萬元) | 22,232.85126(可面議) | ||||||||||||||||||||||||||||||||||||||||||||||||||||||||||||||||||||
掛牌時間 | 2021-04-29 | 截止日期 | 2021-05-14 | ||||||||||||||||||||||||||||||||||||||||||||||||||||||||||||||||||||
地點 | |||||||||||||||||||||||||||||||||||||||||||||||||||||||||||||||||||||||
一、轉讓標的及掛牌價格 轉讓標的:涼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6,539.0739萬股股份(占總股本5.05%) 掛牌價格:22,232.85126萬元(可面議) 二、轉讓方信息:
三、標的企業信息: (一)基本情況
(二)財務情況(單位:萬元)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
四、意向受讓方資格條件: 1.經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 2.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征信良好; 3.最近兩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4.年終分配后凈資產占總資產的30%以上; 5.權益性投資余額未超過本企業凈資產的50%; 6.公司購入股份后,持股不得低于涼山農村商業銀行總股本的1%,企業及其關聯企業持股不得超過涼山農村商業銀行股權的10%; 7.公司入股資金為自有資金,不得以委托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入股。 8.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本項目受讓方資格須通過銀保監會最終審核。 | |||||||||||||||||||||||||||||||||||||||||||||||||||||||||||||||||||||||
標的圖片 | |||||||||||||||||||||||||||||||||||||||||||||||||||||||||||||||||||||||
五、其他信息 1. 標的企業經營穩健,業績優良。近三年的凈資產平均收益率13.2%,分紅率(含紅股或現金)在10%-20%。 2. 2020年標的企業基本每股收益0.38元。 3. 截止2020年底,標的企業現有未分配利潤14.86億元。 4. 本項目附帶董事席位一個。 5. 有關標的企業的詳細資料或年度報告可在四川農信官網(http://www.scrcu.com/)中的信息公開>信息披露中查閱。 六、項目咨詢聯系人: 李老師 聯系電話:13320995127 曹老師 聯系電話:13018204093 | |||||||||||||||||||||||||||||||||||||||||||||||||||||||||||||||||||||||
保證金詳細處置辦法 | |||||||||||||||||||||||||||||||||||||||||||||||||||||||||||||||||||||||
一、意向投資方經本所確認為投資方后,交納的保證金原則上應首先沖抵其應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依據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關規定,轉為交易價款或其他款項。其他意向投資方交納的保證金全額、原渠道、無息退還。 二、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1、意向投資方經本所確認為投資方后,投資方無正當理由拒不簽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時間超過一個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資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交易價款,且逾期時間超過一個月的; 3、意向投資方故意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掛牌申請人或本所損失的; 4、意向投資方通過參與交易獲取掛牌申請人或交易相關方的商業機密,侵害掛牌申請人或交易相關方合法權益的; 5、意向投資方違反法律法規或交易所交易規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資方違反其在參與交易過程中做出的承諾的; 7、意向投資方被確認投資資格后,單方退出交易,拒絕參加后續競買程序的; 8、意向投資方被確認為投資方后,明確表示放棄受讓或拒絕簽署成交文件的; 9、意向投資方被確認為投資方后一個月內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交易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投資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11、其他依據交易規則或法律規定不予退還保證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本所有權以投資方交納的保證金總額為限,并在投資方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投資方和掛牌申請人應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將余額劃轉至掛牌申請人的指定賬戶。 | |||||||||||||||||||||||||||||||||||||||||||||||||||||||||||||||||||||||
交易須知 | |||||||||||||||||||||||||||||||||||||||||||||||||||||||||||||||||||||||
總則 第一條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依據掛牌申請人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布項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項目相關信息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本所對任何人的承諾。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以本所的名義做出有關交易的承諾,本所對此類承諾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條意向方(報名人)參與交易的,應當遵守本所的交易規則,并仔細閱讀本須知。 第三條意向方報名前應認真閱讀項目公告,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風險提示書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資風險、項目情況、瑕疵披露、相關權利義務等。 第四條第四產權(www.dscq.com)為本所指定的網上交易平臺,意向方通過第四產權平臺參與交易。 關于網上報名的說明 第五條意向方參與交易,需通過第四產權平臺進行注冊、提交報名申請。 第六條本所已按照掛牌申請人的要求對標的現狀和已知的瑕疵、風險進行了披露,但該行為不能視為本所對標的物作出的品質保證,本所對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第七條意向方報名應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八條意向方應在公告要求的有效報名時間段內按照第四產權平臺的提示提交報名材料,并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本所指定賬戶為準)。意向方須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交納保證金,并按照提示正確填寫識別碼。若因意向方未填寫識別碼或識別碼填報錯誤造成其無法及時參與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擔責任。 非本人賬戶劃轉保證金的,意向方應當提供本所認可的代付相關證明材料。 第九條若2個及以上的意向方組成聯合體報名參與交易的,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符合公告的相關要求。 (二)聯合體各方應簽署書面聯合協議【參考性文本】,并在報名時通過報名系統提交。 1、聯合協議應當載明聯合體各方的主體身份、聯合投資行為的代理人、投資后的權利分配、義務承擔等內容。 2、聯合體以代理人的名義,在交易平臺完成注冊、報名、競價。 3、代理人應當使用本人賬戶通過轉賬方式交納保證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條若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意向方參與交易的,該意向方應遵循《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優先購買權行權規則》的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若意向方提交資料的內容不符合要求,應在本所規定時間內及時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將不予受理。 第十二條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報名手續的意向方不得單方撤回報名。 關于通知事項的說明 第十三條本所將同時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發送有關事項通知: (一)通過第四產權平臺向意向方的網上注冊賬戶發送系統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中載明的聯系人手機號碼發送手機短信。 網站信息或手機短信一旦發送成功,即視為意向方已經收到。請意向方保持手機通訊通暢,并及時登錄系統查看通知消息。 關于網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四條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應按照項目公告或競價公告的要求參與網絡競價。競價過程中,意向方應遵循《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網絡競價操作規則》的相關規定。 關于交易成功的說明 第十五條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將在交易成功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交納的保證金。 第十六條本須知所稱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屆滿后,若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視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屆滿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公告和交易規則的要求,確認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簽約條件的,即視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應當視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條本所按照《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退還或處置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 第十八條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規則或公告要求向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十九條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歸本所。 | |||||||||||||||||||||||||||||||||||||||||||||||||||||||||||||||||||||||
風險提示 | |||||||||||||||||||||||||||||||||||||||||||||||||||||||||||||||||||||||
特別提示:本風險提示書不能取代投資者本人的投資判斷,也不會降低投資者參與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各項交易活動的固有風險,相應的投資風險、履約責任以及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尊敬的投資者: 您通過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西南聯交所”)參與交易時,可能會存在因交易、投資帶來的收益不確定性風險。本風險提示書旨在讓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風險,審慎做出交易決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仔細閱讀并確保自己理解本風險提示書的全部內容,了解交易規則、項目公告、交易須知、申請人承諾等相關文件的規定,并結合自身的投資經驗、目標、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等自行決定是否參與交易。對本風險提示書有不理解的地方請及時咨詢西南聯交所相關人員。 投資者可能面對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一、經濟和市場風險 因經濟、市場環境變化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可能導致交易標的價值波動,甚至導致西南聯交所無法繼續為投資者提供交易服務,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二、信息披露風險 西南聯交所披露的交易標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標的圖片、名稱、文字描述及其他相關信息等)系西南聯交所根據轉讓方(融資方或項目方)提供的信息內容進行發布,西南聯交所僅對披露信息內容進行齊全性和合規性審核,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名稱、圖片、描述與交易標的實際相符,西南聯交所也不對交易標的做任何擔保。投資者在決定參與交易活動前,應對交易標的進行充分全面了解。對明示按交易標的現狀進行交易的,投資者應當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自行勘察交易標的實物。投資者提交交易申請、參與競買的,即表明認可交易標的現狀。投資者應自行承擔可能由此產生的損失。 三、交易風險 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可能面對以下風險,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1.保證金不予退還風險。投資者未按照交易規則及項目公告等規定參與交易或履行相關義務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可能不予退還或產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資者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認真閱讀《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及項目公告等關于保證金處置的內容。 2.中止、終結交易風險。交易過程中發生交易標的權屬糾紛、法院判決、行政行為、西南聯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臺網絡競價系統軟硬件故障或網絡故障等影響交易正常進行的情形,西南聯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終結交易的決定,投資者自行承擔可能產生的損失。詳見《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業務通用規則》第八章。 3.互聯網操作風險。通過互聯網參與交易,投資者可能存在交易賬戶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當、投資者終端軟硬件與西南聯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臺交易系統不兼容、終端設備時間與交易系統時間不符、終端軟硬件或網絡故障造成交易失敗、失誤等互聯網操作風險。 4.優先購買權行權風險。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項目公告關于行使優先購買權的約定,并遵守《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優先購買權行權規則》,否則可能會承擔行權方式不當引致的責任或風險。投資者存在因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投資者行權而不能成為最終投資人的風險。 四、其他風險 1.因戰爭、自然災害、通訊故障、電力故障、運營服務商網絡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導致交易標的損毀滅失或西南聯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臺交易系統異常甚至癱瘓,導致交易終結的,西南聯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損失。 2.交易標的成交后,對交易標的交割過程中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交付、稅費等一切費用、紛爭等,均由交易雙方依據交易合同、項目公告及西南聯交所交易規則,自行承擔和處理,西南聯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3.投資者因填寫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冊賬戶無法激活或保證金無法退還的,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西南聯交所敬告各投資者,應當根據自身的經濟條件、心理及風險承受能力謹慎、理性參與交易,樹立正確投資理念,確保資金安全。本風險提示書并不能揭示參與西南聯交所各項交易活動的全部風險及情形,投資者務必對此有清醒認識,審慎做出各項交易決策。 投資有風險,交易須謹慎! 對本風險提示書無異議的,請在閱知后予以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