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水投花灘子工程有限公司增資
2024-06-04
項目名稱:貴州水投花灘子工程有限公司增資
項目編號:GP-B-ZZ-2024039(01)
國資監測編號: G62024GZ1000001
增資金額: 本次增資擬募集資金不低于33000萬元,不高于111737萬元,具體金額視募集情況確定。
信息披露日期:2024-06-04 至 2024-07-02
項目名稱: | 貴州水投花灘子工程有限公司增資 | ||
項目編號: | 2024060402016 | 監測編號: | G62024GZ1000001 |
公告開始日期: | 2024-06-04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07-02 |
一、增資方基本情況 | ||||
名稱 | 貴州水投花灘子工程有限公司 | |||
基本情況 | 住所 | 貴州省銅仁市思南縣思唐街道辦事處文化社區中山街531號 | ||
法定代表人 | 李正江 | 成立日期 | 2024-03-27 | |
注冊資本: | 100.0000萬元 | 實收資本: | 100.0000萬元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520624MADDYUL70E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經營范圍 |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發電業務、輸電業務、供(配)電業務;天然水收集與分配;水產養殖;水污染治理;水文服務;水資源管理;旅游業務;建設工程施工;自來水生產與供應;輸電、供電、受電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和試驗;水產品批發) | |||
職工人數 | ||||
職工是否參與增資: | 否 | |||
內部決策情況: | 股東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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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擴股行為決策或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省級國資委監管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貴州省水利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91520000584135266H | ||
批準單位名稱 | 貴州省水利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決議類型 | 批復 |
主要財務指標(單位:萬元) | 近三年年度審計報告(2024年清產核資專項審計報告) | ||||||
年度 | 營業收入 | 利潤總額 | 凈利潤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年 | |||||||
年 | |||||||
2024年 | 100100.000000 | 100100.000000 | |||||
最近最近一期財務數據 | |||||||
財務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利潤總額 | 凈利潤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2024-05-31 | 100100.000000 | 100100.000000 |
增資意向 | 擬對外募集資金金額 | 本次增資擬募集資金不低于33000萬元,不高于111737萬元,具體金額視募集情況確定。 | 信息發布期限 | 2024-06-04 2024-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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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資用途 | 用于花灘子水庫工程建設。 | |||||||
增資方案主要內容 | 1.為多渠道解決貴州省銅仁市花灘子水庫工程建設資金,推進工程建設、發揮工程效益,發揮資金效益,按照招商引資工作的要求和省水投集團公司統一部署和安排,擬通過引入投資人對花灘子公司增資擴股,解決部分項目資金缺口。 2.增資金額不高于花灘子水庫工程資本金223474萬元的50%,其中計入實收資本金額不高于100萬元,投資人取得增資企業股權不高于50%。 3.本次增資擴股擬公開掛牌引入1名投資人。(包含聯合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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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后企業股權結構 | 新引入的一名外部投資人(包含聯合體)持股比例不低于14.77%,不高于50%,增資企業原股東持股比例不低于50%,不高于85.23%。 | |||||||
其他披露的事項 | 1.投資人本次出資資金來源合法,采取貨幣出資的方式進行出資,在《增資擴股協議》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花灘子公司工商變更登記,在完成工商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到位首期增資金額不低于2000萬元(投資人每期增資金額分別計入花灘子公司實收資本及資本公積)。投資人需按照出資計劃分年度到位增資款并按照出資計劃分年度開具出資保函。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出資。 2.根據本項目增資需求,潛在投資人參加報名的,須在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參加該項目增資企業的花灘子水庫工程總承包(EPC)項目報名并完成相關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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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資條件與投資方資格條件 | ||||||||
保證金設定 | 交納保證金 | 是 | ||||||
保證金金額 | 150.00按固定金額收取(萬元) | |||||||
交納時間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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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處置方式 | 未成為最終投資方等情形,意向投資方可要求退還保證金,意向投資方要求退還保證金時應提交《退出說明》,本所在收到《退出說明》及保證金交納收據后三個工作日之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但不包括銀行兌付、在途等時間;成為最終投資方的,產權交易機構有權從投資方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其應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剩余保證金將轉為投資方的部分投資款,但增資方與投資方在《增資協議》中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具體情況詳見本所《交易保證金須知》。 | |||||||
特別事項 | 確定投資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定簽訂《增資協議》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意向投資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增資擴股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增資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投資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增資擴股標的涉及的商業機密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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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方資格條件 | 1.企業條件 (1)投資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如為聯合體,聯合體成員不超過5家,各方成員須滿足本款要求); (2)投資人應當具備良好的財務狀況,并提供以下資料: ①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或其他不良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如為聯合體,聯合體各方滿足本款要求) ②具有不低于項目投資估算的投融資能力,2023年末單體報表凈資產10億元以上(或等值貨幣),最近連續3年(2021-2023)合并凈利潤均為正,且年度財務報告應當經具有法定資格的中介機構審計(如為聯合體,聯合體牽頭人滿足本款要求); ③投資人至少成立滿一年,并提供以下資料: A.經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則提供自成立年份至投資人登記階段提交材料時的財務報表); B.控股股東或出資人情況說明; C.實際控制人情況說明。 由投資人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并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3)投資人應當具備良好的商業信譽,并提供以下資料: ①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若投標人為聯合體,各方成員須滿足本款要求) ② 商業信譽良好,在經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近三年內財務會計資料無虛假記載、銀行和稅務信用評價系統中無不良記錄,且未被水利部、貴州省水利廳取消投資資格或禁止進入水利建設市場且處罰期未滿的(若投標人為聯合體,各方成員須滿足本款要求) 投資人提供以下資料: ①最近36個月內未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刑事處罰和重大行政處罰的書面承諾; ②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無重大違法和犯罪記錄的書面承諾; ③能積極維護職工隊伍穩定,且最近36個月內未出現過公司職工群體上訪的情形的書面承諾。 由投資人自行提供書面承諾文件,并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4)投標人須獲得相關評級機構(評級機構應在中國人民銀行網站備案,為:“備案法人信用評級機構”之一)出具的主體信用評級,且不低于AA級(如為聯合體,牽頭人滿足本款要求)。 由投資人自行提供書面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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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方式 | 貨幣出資 | |||||||
三、信息發布要求 | ||||||||
信息發布期 | 20個工作日(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 | |||||||
信息發布期滿后未征集到意向投資方 |
以10個工作日為周期進行延牌,直至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投資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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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選方式及其他要求 | ||||||||
遴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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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標準 | 本次增資通過公開交易方式征集符合條件的投資人。征集到規定數量的意向投資人,最終投資人的確定采用綜合評議,綜合評議具體實施采用“花灘子水庫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綜合評標結果為依據,報花灘子公司內部決策程序最終審議,確定為本項目的投資人。 | |||||||
其他附件: |
五、交易所聯系信息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吳經理、耿經理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0851-86793166 |
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 貴陽市觀山湖區畢節路58號聯合廣場A座 | 交易機構網址: | http://cndhm.net.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