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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兩處公共停車場配套商業服務用房招租
2024-07-10
項目名稱:貴州兩處公共停車場配套商業服務用房招租
項目編號:GP-C-ZL-2024320(320)
國資監測編號: --
掛牌價: 142.21萬元/年(首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4-07-10 至 2024-07-16
標的情況簡介:該物業分別為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民主路公共停車場、貴州省貴陽市息烽縣中醫院公共停車場,兩處公共停車場整體招租,(一)貴陽市花溪區民主路公共停車場:分為2層,第1層建筑面積為464.44平方米,第2層建筑面積為950.48平方米,2層停車場建筑面積合計為1414.92平方米,停車場不動產權的權利性質為:劃撥。(二)貴陽市息烽縣中醫院公共停車場:分為3層,第1、2、3層建筑面積均為692.41平方米,3層停車場建筑面積合計為2077.23平方米。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承租方自行承擔租賃期間產生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業費、電梯維護費、電梯年檢費、停車費、水、電、燃氣費、能耗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通訊費及其他有償服務費等,承租方需按月向收費主體繳納。 2.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原則上承租者自己經營使用該配套用房,如需部分分租經營該配套用房必須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承租者不得將該配套用房轉讓第三方經營使用。承租者按照確定的經營內容進行內部裝修和水電安裝,不得改變或破壞該配套用房外觀。不利用該房屋從事涉及黃、賭、毒、傳銷等違法經營或違法活動,不得在該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品。 3.原則上承租者自己經營使用該配套用房,如需部分分租經營該配套用房必須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承租者不得將該配套用房轉讓第三方經營使用。承租者按照確定的經營內容進行內部裝修和水電安裝,不得改變或破壞該配套用房外觀。不利用該房屋從事涉及黃、賭、毒、傳銷等違法經營或違法活動,不得在該房屋內存 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品。 4、依照標的現狀出租?,F有裝修拆除、內(外)部重新裝修及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相關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并向出租方提供裝修設計圖及施工圖說明,需向有關部門報批的,由承租方依法負責辦理;如未經出租方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5、合同期終止時承租方應按時將該房屋恢復原貌返還給出租方;逾期未返還房屋時,租金按實際占用天數收取。 6.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返還房屋時,承租方對承租期內進行的裝修和安裝,在不破壞房屋建筑結構的情況下,自愿拆除和移走,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損壞房屋的,承租方不得拆除。該部分裝修出租方不給予任何補償。7.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1、意向承租方須是在國內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且注冊資金不低于1000萬。(執行標準: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2、意向承租方正在運營管理的停車場類項目至少2個以上,且單個項目運營管理面積不低于1500平米。(執行標準:提供經營管理合同或中標通知書)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執行標準: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4、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參加本次招租項目前3年內無不良行為記錄(不良行為記錄界定的范圍為:被國家、省、市三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停止投標活動且處在被停止投標期間內。執行標準:意向承租方出具承諾書)。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承租方須提供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渠道查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查詢結果。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定和要求 | 環境衛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裝修和經營期間應合法經營、安全生產,按政府有關規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 ||||
用途限制 | 用于停車場商業配套、大型辦公場所、休閑茶室、美容美發、培訓機構、酒店、娛樂中心等。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租賃期限不超過10年(8年+2年)。首次合同期限為8年,在承租方正常履約前提下(1.承租方應于合作期滿前2個月提請續簽;2.承租方履約記錄良好;3.雙方在充分考慮市場價格、供需情況的前提下制定續簽方案,對擬續簽的資產租金價格重新進行評估),雙方簽訂第二次合同,合同期限為2年。 | |||
租金掛牌價 | 142.21萬元/年(首年) | 每兩年按上一年度租金基礎遞增3%。該標的資產租賃后給予承租方6個月培育期,培育期間按月收取20%租金。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按照先交租后使用原則,不低于一個季度支付一次租金。 | ||||
履約保證金 | 3個月房屋租金 | 簽訂合同后,承租人需在當日內支付3個月房屋租金作為履約保證金。 | ||||
交易保證金 | 30萬元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在符合法律要求并經招租方審核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意向承租方登記表。4、交易保證金須知。5、本公告“資格條件”欄所對應的印證材料。(所有提交資料均需加蓋手印或公章)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服務費。雙方權利義務以簽訂的合同為準。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以【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掛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行 | ||||||
項目聯系人:汪經理、耿經理 聯系電話:0851-86793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