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糧食儲備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阿哈水庫水淹區糧食供應項目供貨方征集
貴陽市糧食儲備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阿哈水庫水淹區糧食供應項目
供貨方征集公告
一、標的內容
序號 | 采購貨物 名稱 | 收獲年度 | 產地 | 數量 | 規格 | 規格、技術參數 |
1 | 粳米
| 最近糧食生產季節 | 國內 | 848噸 | 10kg/包 | 1.質量指標符合GB1354-2018二級以上標準: (1)加工精度:精碾; (2)碎米:總量≤15%,其中小碎 ≤1.5%; (3)不完善粒≤4.0%; (4)雜質總量≤0.25,其中,無機雜質總量≤0.02%; (5)水分≤15.5%; (6)黃粒米≤1.0%; (7)互混≤5.0%; (8)色澤、氣味正常; (9)包裝物:10kg/包。 2.食品安全指標按國家GB 2761-2017、GB2762-2022、GB2715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
(一)貨物質量技術要求
1.符合粳米國標(GB/T1354-2018),粳米等級達到二級以上(含二級),其中,加工精度:精碾;碎米:總量≤15%,其中小碎≤1.5%; 不完善粒≤4.0%;雜質總量≤0.25;其中,無機雜質總量≤0.02%;水分≤15.5%;黃粒米≤1.0%;互混≤5.0%;色澤、氣味:正常;包裝物:10kg/包。食品安全指標按GB 2761-2017、GB2762-2022、GB2715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2.生產時間要求:因本次采購為一次性采購,采購方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送貨時間及送貨量,故生產時間應為每次送貨時間前30日內加工生產。
(二)攔標底價
最高限價為4533元/噸 ,供貨方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包含運輸、搬運、稅費等一切費用)
(三)交貨方式
合同簽署完畢后,供貨方根據采購方要求分批次均衡供應,每批次數量根據采購方要求確定,2024年12月31日前按采購方要求執行完畢。
(四)交貨地點
貴州省貴陽市小河區鑫中路283號
(五)付款方式
進度款:每供應200噸時,按1.50元/公斤結算進度款,結算至800噸(發票按照成交單價開具),供貨方辦理進度款結算前需按采購方要求提供資料,資料包含不限于發票、收據、承諾書、質檢報告等。資料經審核符合要求后5個工作日內采購方支付進度款給供貨方。
尾款:2024年度水淹區實物供應結束,且經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委派的第三方審計單位出具審計報告后,按照審計報告審計金額、數量據實結算剩余貨款。尾款待審計結束,采購方收到市財政撥付的差額款項后十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供貨方。
(六)數量、質量驗收
1.數量驗收:供貨方每次供貨前需提供供貨單,采購方核對數量后在供貨單上簽字對數量進行確認。
2.質量驗收:采購方質檢部門對每批次到貨進行隨機抽檢,抽樣質檢結果對照隨貨質檢報告及競價樣品,作為要求供貨方退換貨處理的依據。貴陽市糧油質量檢測中心自供應開始,每月對供應的大米扦樣檢驗一次,質檢報告留檔備查。
(七)包裝基本要求
1.包裝:由供貨方提供(不作價、不回收);
2.標簽、包裝、運輸基本要求:包裝物質量符合國家規定標準,使用機械縫口(縫口清潔、牢固、無破損,且嚴密、結實),10kg/包,每一批次同一包裝。嚴格執行《糧食運輸技術指南(試行》和《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規范》等國家糧油運輸技術規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運輸載具(火車皮、車輛、包裝物、油罐、鋪墊物等)裝運糧油,不得與有毒有害物質混裝運輸。
(八)樣品要求
供貨方報名時須提供不少于1Kg且不高于5Kg的樣品(含包裝物、品牌)及具有檢驗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每家供貨方提供的樣品不少于3個款型,樣品評審小組對各家供貨方提供的全部樣品進行評審(評審標準見附件),以得分最高的款型為該供貨方的最終參與競價貨品。
備注:以上樣品要求未提供齊全或提供的資料不符合公告要求將失去競價資格。
二、供貨方相關要求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2.參加本次競價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記錄,提供參加競價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3.提供有效的糧食收購許可備案、食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食品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照。
4.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提供房產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
5.具有專用配送車輛。(自有或租賃,提供車輛行駛證及相關證明材料)
6.配送車輛不得使用被污染的運輸工具或者包裝材料運輸糧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質混裝運輸。(提供承諾函)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網頁截圖并加蓋公章。
備注:以上要求未提供齊全或提供的資料不符合公告要求將失去競價資格。(提供的資料需加蓋公章和騎縫章)
三、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1.信息公告期:
不變更信息公告條件下,公告期自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8日為止。
2.公告期滿,若未征集到符合條件的供貨方:
不變更公告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公告,延期最多不超過2次。
3.公告期滿,若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供貨方:
以不超過公告最高限價內,報名時填寫的意向價成交。
4.公告期滿,若征集到兩個或以上符合條件的供貨方:
通過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成交供貨方。競價方式、時間等經采購方確認后另行通知。
5.供貨方遞交材料:
遞交內容:按樣品要求及供貨方相關要求第1、2、3、4、5、6、7條準備相關材料遞交;
遞交地點:貴陽市觀山湖區畢節路58號聯合廣場A座四樓407
聯系人:王春 聯系電話:0851-84123367
四、競價保證金設定
1.金額
20000元
2.交納時間
領取競價手冊后至競價截止時間前。
4.交納事項
供貨方按本公告的約定金額交納競價保證金至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賬戶。
5.保證金退還
項目結束后,參與供貨方按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提供退還保證金相關材料,相關材料審核通過后無息原路返還。
五、采購方(貴陽市糧食儲備管理有限公司)承諾
本采購方現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進行委托,按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公告內容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的信息并組織實施。本供貨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做如下承諾:
1.本次采購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我方對本公告所指的采購產品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采購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征集公告》及附件資料內容完整、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采購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六、供貨方享有的權利及義務
1.供貨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公告標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供貨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
2.同時供貨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的有關規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銷售涉及的商業機密保密;
(3)未經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同意,不得與供貨方私下達成交易。
七、風險提示
1.本公告標的的合法性及真實性由采購方負責,交易過程中存在相關交易風險及法律糾紛由交易雙方自行承擔并解決。
2.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不對交易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證。對任何因直接或間接使用本網站內容而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關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導致的損失,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標的以交割產品現狀為準,供貨方可在公告期間申請實地查看,供貨方決定參與競價的,視為對競價標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
八、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聯系信息
聯系人:姚惠
聯系電話:0851-84581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