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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海城市旅游服務中心第一期招租
2024-11-26
項目名稱:花海城市旅游服務中心第一期招租
項目編號:GP-D-ZL-2024625(625)
國資監測編號: --
掛牌價: 詳見標的清單
信息披露日期:2024-11-26 至 2024-11-28
標的情況簡介:本次公開招租的2宗資產按現狀出租,標的具體情況詳見標的清單。 | ||||||||||||
序號 | 資產坐落 | 面積(㎡) | 租金掛牌價(元/年) | 遞增率(%) | 用途限制 | 租賃年限(年) | 資產租賃履約保證金(元) | 租金支付方式 | 免租金裝修期(月) | 競價漲幅 | 交易保證金(元) | 備注 |
標的1 | 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南部新區行政中心北側 | 6579.79 | 3362051.04 | 前兩年租金不變,從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總額的基礎上按每年5%遞增 | 商業用途 | 5 | 首年租金的10% | 一年支付 | 0 | 每次增幅價在上一次競價的基礎上漲幅價不低于10000元或是10000元的整數倍 | 1000000 | 食堂(面積為3820.99㎡)、功能用房(面積為1436.08m2)、臨街商業二層(2-1號)(面積為1322.72㎡) |
標的2 | 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南部新區行政中心北側 | 1164.6 | 824536.8 | 每年5%遞增 | 商業用途 | 5 | 首年租金的10% | 一年支付 | 0 | 每次增幅價在上一次競價的基礎上漲幅價不低于1元/㎡/月或是1元/㎡/月的整數倍 | 160000 | 59元/m2/月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用房□閑置土地使用權 □其他 | 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 | 否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物業管理費、衛生費、水電費等)。 2.未經招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 3.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裝修。 4.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5.標的1、標的2尚未辦理產權,均以現狀出租。 6.由于花海城市旅游服務中心剛完成竣工,正在逐步推進各項驗收工作及產權證件辦理相關事宜,該項目招租后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嘉宸公司自行承擔。 7.鑒于標的涉及的業態類型較多、租賃面積較大,標的1需支付裝修保證金100萬元、標的2需支付裝修保證金16萬元,該款項由承租方向招租方申請進行場地裝修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賬戶,待裝修完畢后如租賃場所無明顯破壞或需修繕工程,則無息全額退還給承租方。裝修時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符合國家安全、消防相關標準。裝修前應向招租方提出書面申請和提交《裝修方案》,經招租方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 法人 □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一)無違法違規記錄。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經營實力。 (三)承租方所投資開辦的經營項目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從事違法違規經營活動·。" (四)標的1意向承租方需具有從事酒店管理、餐飲服務、市場運營等相關行業的從業經驗,并在報名申請時,同時提交對未來經營規劃和發展的方案,以及之前成功運營類似項目的相關案例。”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定和要求 | 環境衛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 ||||||||||
用途限制 | 標的1:用途限制為食堂及休閑健身。 標的2:用途限制為連鎖便利店、餐飲店、藥店、連鎖面包店、展廳、咖啡吧及著名連鎖(例如:必勝客、星巴克等)等商家。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詳見招租標的清單 | ||||||||||
租金掛牌價 | 詳見招租標的清單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先支付后使用,租金按年進行支付,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承租方支付一年的租金,本期租金到期前15日內支付下一期租金,否則視為放棄續租,招租方在書面告知承租方后可重新招租。 | ||||||||||
履約保證金 | 詳見招租標的清單 | 該履約保證金將用于保證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對租賃資產的正常使用及妥善維護。待租賃結束后,根據資產狀況無息退還相應履約保證金。 | ||||||||||
交易保證金 | 詳見招租標的清單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意向承租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2、意向承租方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意向承租方登記表;4、交易保證金須知;5、交易服務費收取標準須知。6.標的一報名需提交額外資料:對未來經營的規劃和發展方案;之前從事類似業績的合同;需提供承諾書(無違法違規記錄;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經營實力;所投資開辦的經營項目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從事違法違規經營活動)。7.標的二報名需提交額外資料:需提供承諾書(無違法違規記錄;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經營實力;所投資開辦的經營項目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從事違法違規經營活動)。 (上述所有資料均需加蓋公章或手印)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延長10個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招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機密保密。 | ||||||||||||
特別聲明 1、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方應按規定如實披露項目信息,并對其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貴州陽光交易所對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通過自身網站及相關媒體發布的項目信息并不構成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對任何項目的任何交易建議。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為唯一項目信息咨詢、報名渠道,如意向方通過其他渠道進行的盡職調查和充分了解,應獨立承擔所有風險,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 ||||||||||||
項目聯系人:魯經理 聯系電話:13639263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