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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機關事務管理局處置改造資產一批(國務院國資委監測編號:TR2020GZ10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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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白云機關事務管理局處置改造資產一批(國務院國資委監測編號:TR2020GZ1000004)
項目編號:2020090100210
國資監測編號: --
轉讓底價: --
信息披露日期: 至
標的名稱 | 白云機關事務管理局處置改造資產一批(國務院國資委監測編號:TR2020GZ10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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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2020090100210 |
掛牌價格 | 1元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0-09-02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0-09-08 |
掛牌公告期 | 5個工作日 |
報名截止時間 | |
發布媒體名稱 | 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
標的所在地 | 貴州省貴陽市 |
物權類別 | 行政事業單位實物資產 |
+一 轉讓方簡況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貴陽市白云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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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所) | 貴州省貴陽市白云區云峰大道99號 | |||||
法定代表人 | 任紅梅 | |||||
注冊資本 | 234萬元 | |||||
經濟類型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
所屬行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2520113429311020L | |||||
經營規模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
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批準單位名稱 | ||||||
決議類型 | ||||||
批準文件文號 | ||||||
內部審議情況 |
+二 標的簡況
資產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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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資產 | 設備、設施 | 名稱 | 白云機關事務管理局處置改造資產一批 | |||||||||
標的所在地 | 貴州省貴陽市 | |||||||||||
資產現狀 | 轉讓標的按現狀轉讓,意向受讓方現場踏勘自行判定 | |||||||||||
共有情況或它項權利情況 | 抵押、租賃等他項權利情況 | |||||||||||
權利人是否行使優先受讓權 | 否 | |||||||||||
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
核準(備案)機構 | ||||||||||||
核準(備案)日期 | ||||||||||||
評估基準日 |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
重要信息披露 | 1、項目公告期截止后由轉讓方組織意向受讓方現場踏勘,踏勘后的2個工作日內意向受讓方向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書面報價; 2、本次轉讓須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的意向受讓方,以網絡競價的方式確定受讓方; 3、本項目設有保留價,將以意向受讓方所提交書面報價的最高價作為網絡競價的起始價,經競價的最高報價如未達到保留價,則不成交。 |
+三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受讓方資格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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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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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返還 | 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最終受讓方的,所交納保證金自書面審核確認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 | |||||||||||||||||||||||||||||||||||||||||||||||
是否允許聯合體受讓 | 否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幣種) | 人民幣10萬元。意向受讓方按標的轉讓公告的約定金額交納保證金至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即為意向受讓方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轉讓底價受讓交易標的承諾的確認。意向受讓方經競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組成部分。 | |||||||||||||||||||||||||||||||||||||||||||||||
交納時間 | 交易機構受讓登記后交納,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移動POS交款(針對個人)、轉賬支票(需提供進賬單)、銀行匯款、網銀轉賬、銀行匯票(不可背書轉讓并在有效期內)等 |
+四 掛牌信息
掛牌公告期 | 5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公告 |
掛牌期滿后若征集到兩個或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 選擇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
+五 轉讓方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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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附注: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證金交退有關須知
1.出現下列情形意向受讓方可申請退還保證金: (1)轉讓方對意向受讓方實質性審查后未達到求購方條件或參加競價未能成功; (2)國資監管部門認為其他應退還保證金的行為。 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讓方按規定繳納保證金后,不得隨意要求退還保證金。 2..當出現下列情形時,交易所可以以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為限,在扣除交易服務費后,對保證金做出不予退還的決定: (1)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或交易所損失的; (2)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按未照項目信息披露內容參與后續交易的; (3)進入網絡競價程序后,無競買人進行報價,導致本次網絡競價無效的; |
+七 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 | 劉經理 | 項目聯系電話 | 0851-84702903 |
+八 附件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