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公告
云巖區瑞金中路60號一批商鋪招租
2020-11-09
項目名稱:云巖區瑞金中路60號一批商鋪招租
項目編號:GP-C-ZL-2020150(68)
國資監測編號: --
掛牌價: 詳見資產清單
信息披露日期:2020-11-09 至 2020-11-20
招租信息披露申報表 | ||||||
標的物名稱:云巖區瑞金中路60號一批商鋪招租 | ||||||
項目編號:GP-C-ZL-2020150(68) | 信息披露期限:2020年11月9日至 2020年11月20日(10個工作日) | |||||
標的情況簡介:該項目位于貴陽市云巖區瑞金中路60號,鬧市區人流量充足,交通便利。目前需招租的商鋪共五處。 | ||||||
資產清單 | ||||||
序號 | 標的名稱 | 使用面積(㎡) | 掛牌價 (元/年) | 保證金 | 租期 | 租賃押金 |
1 | 貴陽市云巖區瑞金中路60號2層 | 249.51 | 110782.44 | 23000 | 3年 | 押金為第一年一個月的租金 |
2 | 貴陽市云巖區瑞金中路60號4層1號 | 132.69 | 63691.2 | 13000 | 3年 | 押金為第一年一個月的租金 |
3 | 貴陽市云巖區瑞金中路60號5層辦公用房 | 218.33 | 91698.6 | 20000 | 3年 | 押金為第一年一個月的租金 |
4 | 貴陽市云巖區瑞金中路60號5層1號 | 132.69 | 63691.2 | 13000 | 3年 | 押金為第一年一個月的租金 |
5 | 貴陽市云巖區瑞金中路60號瑞金中路 60 號 1 層 | 249.51 | 74853 | 15000 | 3年 | 押金為第一年一個月的租金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承租方不得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 2、本標的不接受大量用水、電、氣和產生有毒有害物質、大量垃圾以及噪音的業態。 3、出租方有權對承租方的資信、經營能力進行審查。 4、承租方不得改變標的現有結構。 5、承租方在承租期間單方解除合同或租賃期限屆滿后承租方未能續租的,承租方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及資產。 6、如遇城市改造、拆遷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7、承租方自行承擔物業管理費、衛生費、水電費、網絡電話費、停車費等費用。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個體工商戶 □自然人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1、具有合法經營手續的法人組織或個體工商戶,并在報名時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行業資質。 2、經營范圍:不限。 3、經營歷史:營業執照成立日期半年以上(含半年)(報名時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4、資本保證:報名前一周內銀行賬戶內不少于5萬元的存款余額。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定和要求 | 環境衛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 ||||
用途限制 | 無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詳見資產清單。 | |||
租金掛牌價 | 詳見資產清單 | 租金第二年起按照每年5%的比例逐年遞增,直至合同期滿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 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則,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承租方提前20天支付下一季度租金。首次支付租金為合同生效日,之后每次支付租金時間為每個繳費期限的前10日向出租方繳納下季度的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承租方將按拖欠租金的0.5%支付滯納金;逾期15日,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標的租賃資產。 | ||||
租賃押金 | 詳見資產清單 | 作為承租方對所租整體房產以及履約能力的保證,押金在租賃期滿后按租賃合同約定辦理(押金不計息)。 | ||||
交易保證金 | 詳見資產清單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繳納截止日期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出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提供成立日期半年以上(含半年)的營業執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提供報名前一周內銀行不少于5萬元的存款余額證明;4、意向承租方登記表;5、交易保證金須知。(上述資料均需加蓋公章)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按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進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證金須知執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出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機密保密。 | ||||||
項目聯系人:何經理 聯系電話:0851-86793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