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公告
都勻陽光酒店資產招租
2020-11-18
項目名稱:都勻陽光酒店資產招租
項目編號:GP-C-ZL-2020163(75)
國資監測編號: --
掛牌價: 154.48萬元/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0-11-18 至 2020-11-24
招租信息披露申報表 | ||||||
標的物名稱:都勻陽光酒店資產招租 | ||||||
項目編號:GP-C-ZL-2020163(75) | 信息披露期限: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4日(5個工作日) | |||||
標的情況簡介:該項目位于都勻市開發區龍山大道大轉盤,緊鄰都勻體育場,都勻城鄉客運站,交通便利。標的建筑面積4500㎡,客房105間,床位163個,車位40個,餐廳1個。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包括但不僅限于:物業管理費、衛生費、水電費、營業所產生的各項稅費等)。 2.依照資產現狀出租。現有裝修拆除、內(外)部重新裝修及設備設施維修改造保養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租賃期限屆滿后所有設備設施須在維保年檢有效期內。重新裝修的方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并書面報出租人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經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3.標的加建部分相關手續尚未完善,如承租方需使用的,由承租方自行完善后續手續,甲方給予配合。 4.因涉及原承租方投資補償的問題(招租方與原承租方共同確認的金額為1308786.32元),承租方在承租時須將前述款項與首年租金一同按照租賃合同約定一次性支付給招租方。若承租方為原承租方的,則對原合同涉及投資補償等相關問題清零劃斷,相關責權在新租賃合同中另行約定。 5.相關法律法規管理和使用標的,且必須制定相關安全生產責任制,并應達到企業安全標準化三級。 6.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前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 7.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8.在租賃期內若因政策性要求須對標的所有資產作集中處置時,招租方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并按照租賃使用實際年限進行折舊扣減承租方前期固定資產投入(僅限裝修和必需的硬件設施投入),參照相關酒店行業裝修周期普遍在5—8年的實際情況,設置標的在租賃期內每5年為一個裝修周期,每一個5年租賃期屆滿后相關裝修及固定資產采購等投入全部折舊歸零,不累積計入以后合同解除的補償范圍。在第一個5年租賃期內,如遇國有資產需整體處置及城市規劃調整等行為,導致承租方不能繼續經營須終止合同的。招租方優先確保承租方在合法經營的前提下,承租方租賃資產不被招租方以任何理由強行搬遷、清退、終止。在進入第二個5年租賃期內,若承租方需對標的進行裝修,須向招租方提交裝修方案及竣工時間承諾函,并經招租方認可。在此期間如因國有資產須整體處置及城市規劃調整等行為,導致承租方不能繼續經營須終止合同的,雙方將按照經營期間第二階段5年租賃期內經雙方簽字認可的裝修投入及固定資產采購投入總額對承租方進行折舊賠償(第二階段折舊賠償按裝修竣工承諾時間至發生終止合同行為,裝修竣工日以承租方提交的裝修竣工承諾函所承諾的竣工時間為準,超出承諾時間的裝修投入及固定資產采購投入不計入折舊賠償范圍內,在承諾時間內的裝修投入及固定資產采購投入須向招租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裝修方案、裝修合同、采購發票等資料作為折舊賠償依據)(具體賠償標準:裝修后,使用不足一年的按第二階段5年租賃期內經雙方簽字認可的裝修投入及固定資產采購投入總額的100%;滿一年不足兩年的按第二階段5年租賃期內經雙方簽字認可的裝修投入及固定資產采購投入總額的80%;滿二年不足三年的按第二階段5年租賃期內經雙方簽字認可的裝修投入及固定資產采購投入總額的60%;滿三年不足四年的按第二階段5年租賃期內經雙方簽字認可的裝修投入及固定資產采購投入總額的40%;滿四年不足五年的按第二階段5年租賃期內經雙方簽字認可的裝修投入及固定資產采購投入總額的20%,滿五年合同期屆滿的不予賠償)。反之,如承租方在第一個五年租賃期屆滿后未實施二次裝修的,在遇到需終止本合同時,鑒于承租方未重新進行裝修及固定資產的投入,故招租方不對承租方進行任何賠償。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無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定和要求 | 環境衛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 ||||
用途限制 | 用于酒店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租賃期為十年,從第二個租約年(含)起,每個租約年的租金標準在上一個租約年租金標準的基礎上按3%的比例依次遞增,直至合同期滿,不設免租期。 | |||
租金掛牌價 | 154.48萬元/年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則,按年支付。具體內容雙方在合同內約定。 | ||||
租賃押金 | 150萬元 | 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繳納150萬元履約保證金;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違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如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違約情況,招租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還已收取的履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在租賃期內私自轉租(酒店所包含的全部資產未經招租方同意不得私自轉租); (2)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的支付租金,逾期超過30日;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造成安全事故,對甲方造成負面影響或經濟損失; (4)非招租方原因承租方提前終止或解除合同的。 2.如不存在違約情況,經招租方確認交接并認可資產無損壞缺失后,在租賃期滿交接完畢后5個工作日內應將履約保證金全額退還承租方,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 ||||
交易保證金 | 50萬元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意向承租方登記表。4、交易保證金須知。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延長5個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招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機密保密。 | ||||||
項目聯系人:胡經理、楊經理 聯系電話:15186981772、0851-86793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