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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節市威西路原檢察院大樓10層房屋招租項目
2020-12-31
項目名稱:畢節市威西路原檢察院大樓10層房屋招租項目
項目編號:GP-D-20201229(1)
國資監測編號: --
掛牌價: 10萬元/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0-12-31 至 2021-01-07
招租信息披露申報表 | ||||||
標的物名稱:畢節市威西路原檢察院大樓10層房屋招租項目 | ||||||
項目編號:GP-D-20201229(1) | 信息披露期限:2020.12.31-2021.1.7 | |||||
標的情況簡介: 畢節市威西路原檢察院大樓10層房屋。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標的作為獨立的一個整體進行租賃權的招租,不可拆分,承租方取得租賃權后不得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2.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或非出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裝修。3.租賃期限屆滿,承租的資產及附屬設備、設施,承租方以正常使用狀態返還出租方。4.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合法經營,財務狀況良好,具備較好的經營能力 | |||
證照齊全 | ||||||
經營范圍 | ||||||
經營歷史 | ||||||
注冊資本 | ||||||
其他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定和要求 | 環境衛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裝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裝修是件需計入前兩個月的免租期,不再另行增加裝修周期,裝修時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裝修前應向招租方提供書面申請和《裝修方案》,經招租方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 ||||
用途限制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4年 | 租賃期限4年,期滿后原租賃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或經雙方約定的正式承租期開始,承租方享有2個月的免租期,用于招商進駐、證照辦理、納稅登記、裝修等工作。 | |||
租金掛牌價 | 10萬元/年 | 從第二年起租金按首年最終承租價格每年遞增5%,如實際面積與房產的及面積不一致,不對本次租賃價格造成任何影響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其他 | 按照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則,承租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從第二年起每個繳費期的前一個月的20日前向出租方繳納下一年度的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承租方將按拖欠租金的0.5%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標的租賃資產。 | ||||
租賃押金 | 2萬元 | 押金為承租方對所租整體房產以及履約能力的保證,承租方需在5個工作日內將相應款項匯入招租方的指定賬戶,招租方收到承租方相應款項后與承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押金在租賃期滿后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將無息退還給承租方 | ||||
交易保證金 | 2萬元(人民幣) | 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本公告截止日_16:00__時內交納。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如發現競租人在競租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競租、承租資格,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及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線上報名提交資料: 1、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授權代表辦理報名申請需提供授權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自然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意向承租方登記表; 3、繳退保證金須知; (線下需提交上述資料一份,均需加蓋公章手印,相關原件備查)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延長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承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證金繳退有關須知執行 | ||||||
項目聯系人:潘經理、魯經理 聯系電話:0851-86793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