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勻市振華路文化小區商鋪招租項目(新增標的:1層A1、A2、A8-1、A8-2、A8-3、A8-4;2層B4、B5、B6、B7、B8、B10)(第三次延期)
2020-09-17
項目名稱:都勻市振華路文化小區商鋪招租項目(新增標的:1層A1、A2、A8-1、A8-2、A8-3、A8-4;2層B4、B5、B6、B7、B8、B10)(第三次延期)
項目編號:GP-D-ZL-2020030(14)
國資監測編號: --
掛牌價: 見正文
信息披露日期:2020-09-17 至 2020-09-23
標的物名稱:都勻市振華路文化小區商鋪招租項目(新增標的:1層A1、A2、A8-1、A8-2、A8-3、A8-4;2層B4、B5、B6、B7、B8、B10)(第三次延期) | ||||||||
項目編號:GP-D-ZL-2020030(14) | 信息披露期限:2020年9月17日-2020年9月23日(5個工作日) | |||||||
標的情況簡介:位于都勻文化小區,西臨南州國際商業街及州政府大樓、東依建峰小區;北臨都勻市新第三中學,緊鄰青云湖,離都勻市老城市中心區僅需5分鐘車程,測量面積以招租方實際測量面積為準,商鋪一層為2300.35㎡;二層為3438.31㎡;三層為609.55㎡。 | ||||||||
序號 | 所在樓層 | 標的名稱 | 面積(㎡) | 租金 (元/㎡/月) | 遞增率(%) | 交易保證金(元) | 裝修免租期 | 備注 |
1 | 1層 | A1 | 353.79 | 27.3 | 5% | 2898 | 4個月 | 1.該標的面積包含20%公攤面積。 2.租金從第二年開始,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遞增5%。 |
2 | A2 | 206.59 | 36.4 | 5% | 2256 | 4個月 | ||
3 | A8-1 | 100.13 | 80 | 5% | 2403 | 4個月 | ||
4 | A8-2 | 134.52 | 30 | 5% | 1211 | 4個月 | ||
5 | A8-3 | 236.35 | 80 | 5% | 5672 | 4個月 | ||
6 | A8-4 | 244.16 | 30 | 5% | 2197 | 4個月 | ||
7 | A16 | 353 | 36.4 | 5% | 3855 | 4個月 | ||
8 | A17 | 196.21 | 36.4 | 5% | 2143 | 4個月 | ||
9 | A18 | 172.62 | 36.4 | 5% | 1885 | 4個月 | ||
10 | A19 | 302.98 | 36.4 | 5% | 3309 | 4個月 | ||
13 | 2層 | B4 | 566.86 | 30 | 5% | 5102 | 6個月 | |
14 | B5 | 620.22 | 30 | 5% | 5582 | 6個月 | ||
15 | B6 | 835.3 | 30 | 5% | 7518 | 6個月 | ||
16 | B7 | 523.2 | 30 | 5% | 4709 | 6個月 | ||
17 | B8 | 452.05 | 30 | 5% | 4068 | 6個月 | ||
18 | B10 | 440.68 | 30 | 5% | 3966 | 6個月 | ||
20 | 3層 | C1 | 609.55 | 20 | 5% | 3657 | 6個月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物業管理費、衛生費、水電費等)。 2.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 3.依照房屋現狀出租。現有裝修拆除、內(外)部重新裝修及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重新裝修的方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并書面報出租人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經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4.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裝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無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定和要求 | 環境衛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
用途限制 | 無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租賃期為五年,自雙方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開始計算。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則,按季度支付。承租方自合同簽訂5個工作日內,交付首年第一個季度租金,以后租賃費支付時間為上一季度租賃期限屆滿前30日內支付下一年費用。 | ||||||
租賃押金 | 按租期第一年的1個季度租金標準收取 | 1、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繳納一個季度租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違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如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違約情況,招租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還已收取的履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1)承租方在租賃期內私自轉租;(2)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的支付租金,逾期超過兩個月;(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造成安全事故,對甲方造成負面影響或經濟損失. 2、如不存在違約情況,在租賃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應將履約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承租方。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意向承租方登記表。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以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掛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承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行 | ||||||||
項目聯系人:胡經理、李經理 聯系電話:15186981772、0851-86793166 |
附件:
1.1文化小區一層商鋪2020.5.18-Model.pdf
1.2文化小區二層商鋪2020.5.18-Model.pdf
1.3文化小區三層商鋪2020.5.18-Model.pdf